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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9/7 13:10:20 访问次数:11074
办理汽车报废手续时,车主需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在车管所大厅指定窗口领取《机动车报废单》,认真填写并提交所需材料,包括行驶证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若车主为单位,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希望保留原号牌,须提前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记录。
填写完毕后,将《机动车报废单》提交至车管所档案室进行查档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车主领取审核合格的《机动车报废单》。
接下来,车主或代理人需将车辆送至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在该企业处,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同时提供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有)、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适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已审核的《机动车报废单》。
报废回收企业会安排民警对车辆进行查验。民警会核对车辆识别代号,并检查车辆五大总成(包括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完整。查验通过后,民警将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车辆销毁环节中,民警会监督特定类型的车辆报废过程,如进口车、校车、中大型客货车、专项作业车等。其他普通车辆则由报废企业自行销毁。
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将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由企业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送交车管所办理最终的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包括上述申请表、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机动车报废单》等。
通过以上步骤,车主即可顺利完成车辆的报废和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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